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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日期:2013/3/19 16:30:46     来源:本站    浏览量:1364





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当前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鄂教学[2013]2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2013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预计达40余万人,比去年增长2万人。总的来看,毕业生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就业任务十分繁重。最近,教育部召开了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形势分析会,省政府召开了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分析研判了当前毕业生就业形势,研究部署工作。为贯彻落实全国会议和省领导小组会议精神,现就进一步加强当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就业工作面临的形势,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当前,经济社会发展环境和国内外形势正在发生更加深刻复杂的变化。从国际形势看,全球就业形势更加严峻,尤其是青年失业问题受到广泛关注。从国内形势看,我国正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但经济发展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就业总量持续增加,结构性矛盾突出,制造、钢铁、机械、能源、建筑、交通运输等行业用工需求不同程度地减少,高校普遍感到需求比去年同期有所下降,用人门槛提高,高校毕业就业工作面临更大压力。各高校要充分认识当前面临的就业形势,切实增强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全面落实和深化“一把手”工程,确保我省2013年高校毕业生就业率基本稳定,确保毕业生就业人数和创业人数、基层就业人数持续增长。

二、再加力度,再添措施,把毕业生就业工作落到实处。各高校党政主要领导近期要深入院系、班级和毕业生中去,进行调查研究。要召开党委会或校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一次毕业生就业工作,分析研判形势,提出对策措施,尤其要对就业困难的院系、专业和毕业生,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三、突出抓好大学生自主创业工作。各高校要切实加强创业教育和实践活动,开设《创业基础》等必修课程,把创业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学分管理。要加强学校创新创业俱乐部建设,按照“每月有主题,每周有活动,每天能咨询”的要求,积极开展大学生创业沙龙活动和指导服务工作;要加强大学生创业基地建设,加大经费投入,为大学生自主创业提供全方位的指导服务。

四、积极引导和鼓励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各高校要完善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支持毕业生留鄂就业创业。要精心组织“选聘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服务西部计划”和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招聘工作。要按照“加大力度、扩大规模、提高质量、形成机制”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毕业生入伍预征工作,力争使我省高校毕业生入伍预征人数和参军入伍人数比2012年有明显增长。

五、切实做好特殊群体的就业帮扶工作。各高校要摸清困难毕业生底数,建立少数民族毕业生、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就业困难毕业生、残疾人毕业生等特殊群体毕业生档案数据库,按照“重点关注、重点推荐、重点服务”的原则,采取分类指导、重点培训、心理咨询、求职补贴、优先推荐等方式,开展“一对一”就业指导服务活动,帮助他们顺利就业。

六、大力开拓市场,千方百计挖掘需求信息。各高校要动员各方面力量,通过多种渠道、广泛收集需求信息。要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办法,组织院系和就业工作人员深入各行各业挖信息,找岗位。继续办好毕业生“供需见面月”活动,采取联办、自办等形式,举办好分科类专场招聘会。大力推进“校企合作”、“订单培养”模式,重点建立一批就业和实习基地。

七、进一步加强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工作,提高就业指导服务水平。各高校要认真贯彻落实鄂教学[2012]1号文件精神,确保就业指导服务机构、人员、经费“三到位”。要加大就业指导经费投入,开设职业发展与就业指导课程,通过就业指导讲座,网上就业答疑,个性化就业指导等多种形式为毕业生提供全方位的就业政策指导、就业信息咨询、就业心理辅导和择业技能培训工作。
各高校贯彻落实本通知精神情况,请及时报送我厅高校学生处。

            湖北省教育厅
              201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