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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学院党校的通知

日期:2012/9/4 9:44:38     来源:本站    浏览量:2526

鄂水电院发〔2012〕18号



关于成立学院党校的通知

各党支部:

    为及时落实全国、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学院党的基层组织建设,提升我院党建水平,根据《中国共产党党校工作暂行条例》、《中共中央关于面向21世纪加强和改进党校工作的决定》、《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有关要求,“高等学校党的委员会应当建立党校”,以及我院党建工作的实际,经学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成立中共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

    一、党校的主要任务

    中共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以下简称党校),是在院党委直接领导下培训党员和教职工、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业余学校。

    党校的主要任务是:按照院党委的指示,组织开展对党员、干部进行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培训;按照党员发展规划,负责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训。
    
二、党校的组织机构

    党校校长:祝文彪(院党委书记)、 党校副校长:彭锋(院党委副书记、院长)、李行洋(纪委书记兼工会主席)、姚祖军(学院副院长、学工党总支书记)
    党校校务委员会委员:

          李红斌(党委办公室主任)
          管宏才(院办公室主任)
李国才(思想政治理论课部主任)
李书安(学生工作处处长)
庹祖明(机关一党支部书记)
黄泽钧(机关二党支部书记)
李  力(机关三党支部书记)
          叶方石(基础课部党支部书记)
          鲁葵蓉(商贸系党支部书记)
          桂剑萍(水利工程系党支部书记)
          黄煜煜(建筑工程系党支部书记)
          祝  敏(电力电子工程系党支部书记)
丁官元(机电工程系党支部书记)
程为民(后勤党支部书记)
蒋  俊(产业党支部书记)
张  博(团委书记)
张远国(离退休党支部书记)

    党校校务委员会下设党校办公室、教研室。
党校办公室设在院党办。李红斌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党校教研室设在思想政治理论课部,李国才同志兼任教研室主任。

附:《中共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党校章程》
                        

中共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委员会
2012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