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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职院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日期:2012/2/22 16:05:23     来源:本站    浏览量:1343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党员发展工作流程图


一、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考察

1、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申请人)

● 本人自愿向党组织提出申请;
● 对虽未提出入党申请,但政治素质好,有培养前途的对象应进行启发引导,吸收参加党的一些活动,使其提高认识,自愿提出入党申请。

2、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党支部)

对于申请入党的同志,党支部要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档案,及时派党员找他们谈话,对申请人进行教育;总支要及时掌握申请入党人员的动态信息,建立申请入党人员信息库。

3、集中培训教育(党校、党支部)

● 择优推荐入党申请人参加党校学习。
● 以下情况应重新接受党校培训:在中学期间党校结业的学生;党校结业时间距离发展时间超过四年的学生。(培养时间可连续计算)。

4、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

经党小组或团支部推荐,支委会(支部大会)讨论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进行培养,并指定两名党员(正式党员或预备党员)担任培养联系人;
入党积极分子填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

5、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并进行定期考察和分析(党支部、培养联系人)

● 入党积极分子要经常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每季度至少提交1 份思想汇报);
● 党支部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一些党的活动;交任务、压担子,在实践中锻炼;帮助他们明确党员义务与权利,端正入党动机,提高思想觉悟,树立共产主义理想,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 培养联系人每半年对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考察情况进行一次全面分析,形成书面考察意见并填入《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并向党支部汇报。

6、群众评议、团组织推荐、政治审查、党内评议确定发展对象(党支部、党总支)

● 党支部组织开展群众评议,征求意见:对已通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且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组织群众评议,讨论是否列为发展对象,座谈会要求至少2 名党员参加。
● 听取团组织推荐意见(在全体团员中进行)或辅导员、班主任意见或主管领导意见。
● 政治审查:包括审查本人及其亲属的政治历史表现、撰写政审综合意见两项工作。要防止“重函调,轻政审”现象,防止以函调材料取代政治审查。对经与本人谈话、辅导员查阅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等方式已能清楚了解发展对象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情况的,可不再函调。
政治审查要形成综合性的政审材料,政审人要在《发展党员综合材料》中填写“政治审查综合意见”,写明申请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申请人的现实表现和在重大政治事件中的表现,申请人是否有宗教信仰,有无受刑事或政治处分,函调情况等。
● 党支部开展党内评议,征求意见:入党积极分子经过一年以上的培养考察,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的,党支部应通过座谈了解、民主测评等形式广泛征求意见,由支委会或支部大会集体讨论后确定为发展对象。

二、预备党员的接收

7、接收预备党员前的审核、预审(党总支、党支部、组织员)

● 党支部应该整理和审核的入党材料:①《入党志愿书》;②《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③《发展党员综合材料》,其中包括:入党申请书、群众评议记录、团支部推荐意见、党内评议记录、个人自传、政治审查综合情况表、思想汇报材料审阅记载表、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复印件等。党支部应向总支(党办)报告上述情况,提请党总支(党办)预审。
● 党总支(党办)预审内容:①考察时间是否期满;②全过程是否规范;③材料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规范;④本人的思想政治、学习表现和群众基础是否符合党员标准。

8、对发展对象进行公示(党总支、党支部)

● 公示内容:姓名、性别、年龄、递交入党申请书时间、获得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结业证书
时间、培养联系人、政审人、举报电话、联系方式、公示期(一周)等。
● 公示方式:张贴红榜、院系主页、Email(相关老师)。
● 及时处理群众的举报监督,根据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核查结果确定公示对象是否符合条件。

9、确定入党介绍人(党总支、党支部)

● 要有两名正式党员作为入党介绍人;
● 入党介绍人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也可由发展对象约请或党组织指定。

10、填写《入党志愿书》(申请人、介绍人)

党支部要向发展对象解释志愿书中的各项内容,志愿书由本人填写,入党介绍人作指导,填写要规范,字迹要清楚(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不允许涂改。党支部要对志愿书进行审阅。

11、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党支部)

● 申请人宣读《入党志愿书》;
● 介绍人如实介绍情况;
● 支委会负责人介绍情况,通报公示结果,并提出初步意见;
● 大会讨论;
● 发展对象谈认识和决心;
● 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采取举手或无记名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预备党员的决议)
● 支部负责人总结;
● 党支部及时将支部大会的决议填入《入党志愿书》,决议内容包括:支部大会时间、申请人的基本情况、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认识、入党动机、主要优缺点、政审的主要结论、是否具备党员的条件,应到会和实到会的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人数,对申请人能否被接收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票数),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和党支部书记签名盖章。

12、指派专人进行入党前谈话(党委、党总支)

● 谈话人一般应为教师党员、是党员的干部;
● 谈话内容: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对党员权利和义务的理解,对群众态度和支部审议意见的态度;
● 谈话人应将谈话情况和自己对申请人能否入党的意见,认真负责地填入《入党志愿书》。

13、党委、党总支审批

● 党委或授权党总支集体讨论审批,主要审核内容:党员条件是否具备;材料是否齐全、规范;手续是否完备;审批格式为“经党委(党总支委员会)审议,同意吸收XXX 同志为中共预备党员,预备期为一年,从X 年X 月X 日算起。”
● 党委、党总支必须在三个月内审批支部上报的接收预备党员材料和决议,遇特殊情况可适当延长审批时间,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超过三个月未审批的,应由原报批党支部进行复议,再报党总支、党委审批;超过六个月未审批的,党支部要重新为发展对象办理入党手续。
● 上级党委有权否决有关决议。

14、党支部、党总支上报党员材料,党委组织部门(党办)进行逐份审查把关

● 各党支部、党总支将新发展党员基本信息录入学校的“党员基本信息管理系统”,将入党材料上报党委组织部门(院党办)。
● 党委组织部门(党办)对各党支部、党总支上报的党员发展、转正材料进行逐份审查,并及时将审查中发现的问题反馈至相关党组织,对材料出现严重问题的有关党组织实行领导约谈制度。

三、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15、反馈审批结果(党总支、党支部)

● 党总支及时向支部反馈审批结果,支部及时通知预备党员,提出要求和希望;
● 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党小组参加活动;
● 向支部大会公布,并在一定范围内张榜公布;
● 预备党员进入一年的预备期,接受继续教育和考察

16、入党宣誓(党委、党总支)

● 宣读参加宣誓新党员名单
● 宣誓人持立正姿势,面向党旗举右手握拳宣誓;
● 党组织负责人逐句领誓,宣誓人跟读;
● 领誓人读完誓词说“宣誓人”后宣誓人逐个报自己的姓名。

17、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培训(党支部、党总支、党校)

● 支部要通过听取党员汇报、谈心、严格组织生活、不定期考评、分配一定工作等方式对预备党员进行教育和考察;
● 预备期满半年和一年时,预备党员应分别提交半年总结、全年总结至党支部,党支部要召开会议对预备党员的表现进行评议;
●党总支或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进行集中培训。

18、提出转正申请(预备党员)

预备党员可在预备期满一两周前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书。
①说明入党、预备期满的时间;②说明成绩及不足,尤其是入党时支部大会提出的缺点改正情况;③今后努力的方向;④提出按期转正的申请并表明态度.(支部书记有义务提醒预备党员提出转正申请)

19、审查、讨论(支委会、支部大会)

● 支委会在听取群众、党员意见的基础上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
● 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汇报;支委会介绍情况,提出初步意见;大会讨论;大会表决并作出决议;
● 具备条件的,按期转为正式党员;不具备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得少于半年,最长不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预备党员资格。

20、审批转正申请和支部决议(党总支、党委)

● 党支部将党员大会讨论结果报告党总支、党委;
● 党委或授权党总支审批,需在三个月内讨论审批,审批格式为“经党委(或党总支委员会)审议,同意XXX 按期转为中共正式党员,党龄从X 年X 月X 日算起”。

21、盖章、备案(党委办公室)

党办在志愿书上加盖党委和校党委书记的印章并备案。

22、反馈转正审批结果(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党委或党总支及时向支部反馈转正审批结果,支部及时通知党员,提出要求和希望;
● 审批结果应向支部大会公布,并张榜公布。

23、将党员发展材料存档(党办)

党委办公室要及时将党员发展材料存档,存档材料包括:《入党志愿书》、《发展党员综合材料》、《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