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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历史的眼光看待收入分配政策变化

日期:2008/4/26 18:17:34     来源:本站    浏览量:1369

[学习时报.□胡朝阳]合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是社会公平的重要体现,关系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收入分配政策的变动都会引起广泛关注。在十四届三中全会上,我们党首先提出了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政策,到了十六大,提出了初次分配注重效率,再分配注重公平,十七大在收入分配政策上更是提出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可以看出党的收入分配政策在不同时期有一定的变化,我们应该用历史唯物主义眼光来看待这一政策变化过程。

    1993年,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上,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中,第一次提出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的“个人收入分配要坚持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制度,体现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直到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重申要在收入分配中“确立劳动、资本、技术和管理等生产要素按贡献参与分配的原则”,继续贯彻 “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从历史唯物主义角度,我们认为“效率优先,兼顾公平”这一分配原则是符合当时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国情,也是及时和必要的。这一分配原则既破除了中国封建传统“均平”思想的影响,又消除了传统计划经济的负面影响,彰显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活力。

    实践证明,我们改革开放伟大成就的取得和提倡“效率优先”是密不可分的。在社会经济发展的早期阶段,公平与效率关系中,侧重于经济效率的提高,是有历史和逻辑必然性的。我们要反对那种脱离历史具体条件,来奢谈公平与效率孰先孰后,更不能以今天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了“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为理由,作为非难“效率优先,兼顾公平”政策的依据,因为两者是在不同的历史条件和背景下提出的,无法加以比对,我们必须用历史唯物主义态度来正确认识这一变化。

    我们党在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十七大提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贯穿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全过程的长期历史任务,是在发展的基础上正确处理各种社会矛盾的历史过程和社会结果。要通过发展增加社会物质财富、不断改善人民生活,又要通过发展保障社会公平正义、不断促进社会和谐。”因而十七大报告指出“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可以看出,在这次报告里并没有如以往的报告那样继续提出“效率优先”,而是指出要正确处理好两者之间的关系,并明确指出不仅再分配要更加注重公平,而且初次分配中也要处理好效率和公平的关系,很明显,这是对以往分配政策提法的一种改变,我们认为这种改变是有深刻原因的,主要表现在:

1、妥善解决社会发展中出现的不稳定、不和谐因素。

    中国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二十九年,在这段时期中国经济取得了骄人的成绩,令世界瞩目,GDP年均增长在9%以上,其中连续五年增长超过10%,经济总量跃居世界第四,但在取得伟大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认识到,伴随着经济总量的增加,贫富差距也在不断地拉大,上个世纪80年代中期,农村的家庭联产承包制发挥出明显的制度绩效,农业增收了,城乡差别大概是1.8﹕1,基尼系数也没有超过3%,而时至今日,中国的基尼系数已经突破国际警戒线0.4,贫富差距已经达到了社会难以承受的地步,出现了一些社会不稳定的因素,如全国各地的群体性事件时常发生,干群关系紧张等。我们知道改革是需要付出一定代价的,但这个代价必须以一定的限度为前提,否则,就会产生不堪设想的后果。在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由于工农业剪刀差和大量工人下岗,广大农民和工人是为此付出了很大代价的,他们为改革是做出了牺牲和贡献的。我们经济已经发展到了一个较高的水平,广大农民和工人却没有享受到改革应该给他们带来的利益,他们的经济利益和其他社会利益得不到同比增长,长期这样下去,不仅会严重挫伤他们对改革的积极性和热情,而且还会带来社会不安定,正是在这样的条件下,我们党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着力解决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把改善人民生活作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关系的结合点,使改革始终得到人民拥护和支持。

2、 解决城乡二元结构,用公平带动效率。

    中国存在城乡二元结构,城市和农村的差别很大,这种差别不光仅仅停留在收入差距上,而且也还体现在教育水平、卫生设施、交通条件、信息资源等对人的发展和命运具有特殊重要意义的公共服务差别上。诺贝尔经济学奖获得者阿马蒂亚·森把贫困主要定义为发展能力的欠缺、发展机会的丧失。市场经济强调的也是起点公平,而城乡二元结构的存在,无法保证起点的公平。另一方面,农村在教育、文化、交通、卫生、医疗等方面长期的落后状态,已经成为制约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这已经不光是对贫富差距能否容忍的问题,而且是关系到我们国家能否继续前进的问题。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一旦越过一定的平衡基线,不仅公平无法实现,效率自身也会降低,公平影响着效率的实现,为此,我们党提出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注重社会公平,加大对农村的投入,使广大农村也享受到经济发展带来的成果,提高农村居民的消费能力,可以说,这是通过改善民生的办法,实现公平,用公平的实现,来进一步带动经济效率的提高。

3、经济总量增长不会自发地促进社会公平,社会公平要由政府来监督和保证

    在讨论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当中,我们会经常提到库兹涅茨的倒U曲线,这种理论认为:“在经济增长的初期阶段,尽管人们的收入都不减少,但社会收入分配却变得不平等;随着经济的继续增长,收入分配不平等的程度逐渐减轻;经济增长达到更高水平以后,收入分配又变得平等”。这种理论假说在很大程度上符合西方发达国家经济增长历史实际,但同时库兹涅茨本人又指出,重复发达国家以往的模式,以为西欧国家过去的收入不平等促进了经济增长,欠发达国家强化当前的收入不平等就是必要的,这是一种“危险的类比”。在西方经济发展实践中,解决公平问题不是搞自然而然地过渡到公平中去,而是通过政府和社会的积极干预,依靠法律和政策等手段,消除工业化和城市化带来的不利影响,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收入在国家不断增长的收入中所占的比例和份额,对高收入者形成法律和政治压力,从而使得社会收入分配转向公正。如果政府放任不管,便不可能形成社会公平,只可能产生富者愈富,穷者愈穷的“马太效应”,因而政府必须监督和保证社会公平。

    通过以上分析,我们认为党在不同时期的收入分配政策变化,是有其历史合理性和必然性的。收入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关系是一对矛盾统一体,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及不同的社会领域中,两者关系不是固定和永恒不变的,我们要以历史唯物主义的眼光来看待分配领域中的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反对那种在公平与效率关系上“非此即彼”的形而上学态度。党的十七大报告对收入分配政策的新提法是基于新的历史条件下,我们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历史使命的大背景下提出的。在现阶段,我们只有更加注重社会公平,改善民生,让全体人民享受到改革给他们带来的成果,才能引发他们对改革的热情和向往,从而实现科学发展,社会和谐,用公平的实现去带动经济效率的进一步提高,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地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