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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高校工委关于认真学习贯彻第二十三次全省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

日期:2015/6/8 11:28:00     来源:本站    浏览量:1393

各高等学校:

5月26日至27日,省委召开第二十三次全省高校党的建设工作会议,此次会议是在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背景下召开的,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高校党建工作的重要指示以及全国高校党建工作会议精神。省委书记李鸿忠、省委副书记张昌尔和省委常委、省委组织部长贺家铁到会讲话,会议印发了《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对全面加强我省高校党建工作、特别是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进行全面部署。会议为做好全省高校党建及思想政治工作提供了指导和遵循,明确了任务与要求。现就高校做好学习贯彻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重要意义。把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为首要任务抓好抓实。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党对高校的领导是高校完成学习研究宣传马克思主义、培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重大任务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改进高校党建工作的前提和基础,是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题中应有之义和本质内涵。要强化党委领导核心作用,把党的领导贯穿到高校工作各领域、全过程。

二、及时学习传达会议精神。要认真学习省委领导讲话精神和《中共湖北省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对高校领导的若干意见》精神,研究制定具体贯彻落实措施。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开展专题学习讨论,班子成员要结合自身工作谈认识、谈体会、谈贯彻落实意见;要扩大学习覆盖面,通过多种形式,把会议精神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和思想政治工作者。要坚持正确导向,坚持在原则问题上一个声音、步调和口径,正确引导舆论,营造良好环境。

三、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以省委书记李鸿忠同志在会上提出的“四个有利于”(有利于巩固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地位、有利于完成高校肩负的重大任务、有利于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有利于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大学办学方向)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印发《关于坚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学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意见》,积极推进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在学校有效贯彻落实。

四、夯实党建与思政工作基础。夯实党员队伍基础, 提高党员发展质量,加强理想信念教育,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夯实基层党组织基础,加强民办高校党建工作,开展院(系)党政主职“一肩挑”试点,全面实施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培育工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党组织政治功能;夯实思想政治工作基础,加强思政队伍建设,加大对马克思主义的学习研究宣传力度,牢牢把握高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夯实群众工作基础,深入推进“两访两创”活动,巩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夯实制度和保障基础,建立健全并不断完善党建工作制度,贯彻落实《2014-2017年湖北省高等学校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规划》,落实党建和思政工作保障,维护好校园和谐稳定。

五、做好信息报送。各高校学习贯彻落实情况书面材料于6月25前报高校工委(组织处)。

联系人:储来明    联系电话:027-87328187

邮  箱:941426478(at)qq.com


                                    中共湖北省委高等学校工作委员会

                                          2015年5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