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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军区政治部关于举办全省普通高校国防教育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4/9/2 14:54:39     来源:本站    浏览量:1429

省委宣传部 省教育厅 省军区政治部关于举办全省普通高校国防教育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的通知

鄂教体艺〔2014〕9号

各普通高等学校:

根据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在全省教育系统开展国防教育月活动的通知》(鄂办发电〔2014〕32号)的总体部署,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研究决定,今年9月份在全省普通高校举办“中国梦、强军梦、我的梦”主题演讲比赛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主席关于“中国梦、强军梦”一系列重要论述为指导,围绕立德树人、爱国崇军这个目标,通过在大学生中开展国防教育主题演讲活动,大力宣传普及国防法规知识,激发大学生爱军尚武、立志报国的思想情怀,进一步增强国防观念和国防意识,在学校营造关心国防、热爱国防、建设国防、保卫国防的浓厚氛围,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二、组织领导

本次演讲活动由省委宣传部、省教育厅、省军区政治部主办,中国地质大学承办,湖北广播电视台、省高校国防教育协会协办。成立国防教育演讲比赛活动组委会和比赛评委会,负责整个演讲比赛的组织评判工作。

演讲主题
“中国梦、强军梦、我的梦”。

四、演讲对象

全省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大学生。

五、演讲办法

演讲比赛活动分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进行。

1、初赛(自通知下发之日起至9月20日)。各高校根据演讲活动要求,采取各种形式在校园内广泛组织大学生开展主题演讲比赛活动。在此基础上,各校选拔推荐1名优秀选手并录制好演讲视频材料报送省参加复赛评选。

2、复赛(9月25日前)。由省组织专家对各校报送的参赛选手视频材料进行评审,确定25至30名选手参加全省决赛。各校选送的参赛选手的演讲视频按照决赛的要求准备。

3、决赛(9月底)。时间半天,以学校为单位组队,每队限3人,其中领队1人,参赛选手1人,指导教师1人。决赛时,选手按照抽签顺序出场,评委现场打分,按成绩排名确定名次,并进行现场颁奖。

六、奖项设置

本次演讲比赛设一等奖5个、二等奖10个、三等奖15个,其他参加复赛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同时,对参加本次演讲比赛活动的学校设组织奖若干名。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和一定的物质奖励。

七、活动要求

(一)各高等学校要高度重视,把积极组织和参与“中国梦、强军梦、我的梦”主题演讲比赛活动,作为落实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加强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宣传我国国防法规,普及学校国防教育,推进军事课程建设和发展的重要措施,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积极宣传发动,踊跃报名参赛,明确职能部门,切实抓好校内活动和组织参赛工作的落实。

(二)各校要把“爱国崇军育英才、同心共筑中国梦”作为2014年学校国防教育的主题,围绕“中国梦、强军梦、我的梦”,在广大学生中广泛开展主题征文、主题宣讲、主题校园文化、主题社会实践等国防教育活动,激发大学生建设祖国、保卫国防、热爱军队的热血情感,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而勤奋学习、立志成才、报效祖国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坚定不移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三)各校要把组织开展校园“中国梦、强军梦、我的梦”主题演讲活动,作为今年开展国防教育月活动的“规定动作”,充分利用开学前后或学生军训期间的有利契机,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国防教育主题活动,做到“规定动作”落实到位,“自选动作”不断创新,努力营造“国防教育月”的浓厚氛围,推动学校国防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四)各校应按规定将参加全省演讲比赛的视频材料的光盘(视频格式建议为MPG或MP4),以及一式三份的演讲稿,加盖学校印章的报名表(附后)和学校组织演讲比赛的总结材料,于9月15日前(以邮寄时间为准)以快递的形式报送省教育厅学校国防教育办公室,同时,将电子版的演讲稿、报名表、总结材料发送到指定的邮箱(hbjyttwy(at)163.com)。

地  址:武昌区水果湖洪山路8号,邮政编码:430071。

联系人:缪胜杰,联系电话:18971006001、02787328005。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演讲比赛活动评分标准

2、演讲比赛活动报名表


中共湖北省委宣传部    湖北省教育厅    湖北省军区政治部

                                     2014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