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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水利厅普法办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日期:2013/12/4 8:37:22     来源:本站    浏览量:1081

   省水利厅普法办关于开展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的通知

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及平安法治湖北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根据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有关通知要求,现就组织开展好2013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本次活动的主题是:“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

    二、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实施我省“六五”普法规划、平安法治湖北建设实施意见和《全省水利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采取多种形式,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在全社会树立宪法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加大水法规的宣传力度,进一步增强全民的水法律意识和水忧患意识,提高水利干部职工法治化管理水平,在全省水利系统形成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

    三、时间安排

    2013年全省水利系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从11月中旬开始,到12月底结束。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精神。大力学习宣传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大力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在首都各界纪念现行宪法公布施行30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在中央政治局第四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大力学习宣传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

    (二)集中开展宪法学习宣传,大力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深入学习宣传国家根本制度和根本任务、国家的领导核心和指导思想、国体和政体等基本内容,学习宣传宪法基本原则和精神,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权威的良好氛围。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基本构成、基本特征和主要内容,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大力弘扬法治精神,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大力推进全省水利系统广大干部职工学法尊法守法用法。

    (三)大力开展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教育活动。学习宣传水法律法规是水利部门依法治水、依法行政的基础。进一步加强《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水污染防治法》、《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湖北省湖泊保护条例》等各项水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促进全社会依法开展水资源开发、利用、节约、保护及防治水害活动。突出宣传湖泊保护以及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节水型社会建设、生态保护等新的治水思路,贯彻落实依法治水管水的各项措施,为实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创造良好的条件。

    (四)大力宣传法律在推动水利事业科学发展中的规范、引导和保障作用。广泛开展水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水利市场主体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的意识和能力,增强水利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五)大力宣传法治湖北建设和全省水利“六五”普法规划的目标任务。宣传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在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中的重要作用以及取得的重要成绩,推动水利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深入开展。

    五、活动内容

    2013年全省水利系统“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安排如下:

    (一)开展以“法律进机关”为主题的系列法制宣传活动。一是张贴主题宣传画,“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二是在电子动态屏上滚动播放“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主题内容,宣传水利法律法规;三是开展“六五”普法中期工作检查督导活动,将“法律进机关”活动推进到厅直系统各基层单位,不断扩大普法宣传工作的覆盖面与影响性;四是开展“六五”普法中期工作评先表彰活动。

    (二)开展党组(党委)理论中心组法制专题学习。结合学习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以法治中国建设为内容,组织举办党组(党委)中心组法制专题学习,邀请法学专家、法律实务工作者开展讲座等方式进行。

    (三)举办“无纸化学法用法及法律知识考试”。厅机关于今年10月正式启动推广学法用法和普法考试无纸化工作。按照省普法办要求,将于今年12月18日至20日在厅机关举办一次无纸化学法用法知识考试。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以法律咨询服务、举办法制宣传展览、组织法学专家讲座、举行法治文艺汇演、组织法律知识培训、竞赛、考试、发送法制宣传图片资料、张贴宣传口号及挂图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活动,大力营造法制宣传氛围。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高度重视“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好本单位的活动方案,组织专门力量,认真组织实施,确保活动落到实处。

    (二)紧扣主题,加强宣传。各单位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统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要紧扣“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主题,结合自身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活动。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水利网站等大众媒体,通过开辟专栏、专版等形式,开展广泛深入的宣传活动。要加强宣传形式和手段的创新,不断增强法制宣传的感染力和吸引力,扩大法制宣传教育的影响。

    (三)认真总结,及时报告。厅直各单位要认真总结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活动情况,并于2013年12月25日前,将本单位的活动开展情况以书面形式(附电子版)报厅普法办。

    联系人:厅普法办  肖耀辉  徐良崇

    电  话:027-87221640(传真)

    邮  箱:zcfgc@hubeiwater.gov.cn







                        湖北省水利厅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