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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日期:2013/7/19 8:16:17     来源:本站    浏览量:1001

鄂水电院发【2013】25号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
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省水利厅、教育厅关于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现就学院2013年度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目标,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充分听取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办学工作的意见建议,下大力气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努力提高人民群众对教育的满意度,推进水利职教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二、评议内容  
1、领导班子建设方面。学院各级党政班子是否把主要精力放在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上,领导干部的个人能力素质是否能够满足高职发展需要,是否推进惩防体系建设,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对班子成员的监督制约是否到位,师生对党政班子成员的评价是否合格;是否严格落实“1+6”制度,配套制度建设是否完善;民主集中制是否落实,是否做到集体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是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决策程序是否规范;干部职工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是否及时查处腐败问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保持校园风清气正。

   2、作风建设方面。领导干部是否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以及水利厅、教育厅的相关规定,制定相关措施;在整治公款消费、密切联系群众、深入调查研究、落实“三短一简一俭”、厉行勤俭节约等方面是否有成效;在职称评定、争取科研项目、获得荣誉等方面是否存在与普通教师争利的问题;是否存在作风不深入、工作漂浮的问题;是否在用车、住房、个人生活等方面存在官本位、搞特权的问题;是否存在公款吃喝、带彩娱乐、热衷打麻将和迎来送往等问题。

3、办学质量方面。办学条件各项指标是否达到国家规定要求,学校投入是否满足教学需求,学科和专业建设是否科学合理,是否存在贪大求全、忽视特色的问题,是否重视人才引进工作;招生的程序是否规范,是否存在暗箱操作、有偿招生和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滥发文凭和证书的问题。

4、教育收费方面。是否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严格收费审批权限,落实审批备案制度,做到不擅立收费项目、不擅自提高收费标准;是否严格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的范围、标准,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原则;合作办学项目和教育收费是否规范;继续教育管理是否规范,收费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5、师德师风方面。是否开展以提高干部职工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为目标的教育和培训,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和职业纪律、职业责任教育;工作人员是否文明规范、公正廉洁、热情高效;是否建立师德师风考核实施办法,对教师队伍的管理是否严格;是否存在师德失范、学术诚信缺失、不务正业和吃拿卡要等问题;“两访两创”活动是否经常,是否形成关心学生健康成长的长效机制,学校对学生的管理和心理疏导工作是否落实,学生对教师的评价是否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

三、评议步骤
根据省厅纠风办的统一要求,行评工作于4月份启动,11月份结束,按照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集中测评、总结五个阶段进行。各部门单位要突出重点环节,严格时间节点,掌握关键步骤,扎实做好各项迎评工作。

(一)动员部署(4月10日-4月20日)

学院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召开全院中层及以上干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各处室、系部要制定落实措施,进行层层发动。要端正参评指导思想,把行评过程当作提高职教服务水平的机遇,增强广大教职工的主人翁意识和集体荣誉感,以真抓实干的精神状态和优异的工作成绩迎接行评工作。

(二)查找问题阶段(4月20日-5月31日)

1、广泛征求意见。学院组织系部和相关处室,采取走访学生和家长、召开座谈会、设立意见箱、发放调查问卷、发送短信微博、公布热线电话及开通网络邮箱等方式,广泛征求群众的意见建议,并主动征求职工中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政府纠风等有关部门的意见和建议。

2、认真自查自纠。按照参评内容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层层查找问题。按照各级纠风办的安排,受理社会各界人士和人民群众的咨询、投诉,做到件件有回音,接受社会监督。

3、社会公开承诺。认真梳理问题,就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重点事项,作出整改的具体承诺,并通过一定形式向社会公开。

4、积极配合明察暗访。结合“三抓一促”工作,积极配合纠风办、行评督查员和媒体对履职尽责情况和行风校风状况进行明察暗访,虚心接受批评和建议,及时纠正发现的问题并进行整改。


5月30日前,各处室、系部要将自查自纠的情况书面报院纠风办(院党办)。

(三)整改阶段(6月1日-11月30日)

1、贯穿始终抓整改。将整改工作贯穿行评全过程,针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和群众反映的具体问题、意见建议,深入分析产生的原因,及时制定具体可行的整改措施,迅速整改,并及时反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承诺解决的问题,要重点进行整改兑现,能及时解决或通过努力能解决的问题,要限期解决;暂时不具备解决条件的,要列出整改计划;涉及政策性的问题,要作好解释说明,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感受到实实在在的整改实效。

2、开展争先创优活动。要积极参与开展群众满意学校创建活动,大力宣传干部、教师中的先进典型事迹,提高行风建设水平,形成良好的行评氛围。
3、加强整改监督。学院将对各处室、系部开展整改的情况进行全程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将承诺事项兑现、自查和收集问题整改到位情况、师生对投诉问题解决满意度作为督查重点与目标管理考核和衡量行评成果的重要标准。并随时接受省水利厅、教育厅明察暗访和督导检查。

(四)集中测评阶段(8月1日-10月31日)

省纠风办将通过中介机构电话抽样调查、社会问卷调查等方式,在全省水利系统提供近两年的10000名服务对象中开展满意度调查,对省“政风行风热线”节目组在评议期间受理的群众投诉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并以电视问政方式开展集中评议。

  各部门单位要广泛发动和宣传,认真做好参与集中测评的各项准备工作。

   (五)总结阶段。(11月1日-30日)

要认真总结政风行风建设的成效和不足,巩固行评工作成果,建立健全加强政风行风建设的长效机制,并于11月15日之前向省厅上报行评工作总结。

四、评议方法及结果应用

此次行评工作以“统一组织、分级负责、上下联动、条块结合、面向社会、群众参与”的方法进行。按照《省纠风办关于2013年度全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意见》,评议结果采取百分制计分。

综合评议得分=中介机构抽样调查结果×45%+省级问卷调查结果×10%+市(州)问卷调查结果×10%+“政风行风热线”考核结果×15%+集中评议结果×15%+省直“三抓一促”活动结果×5%。

    省纠风领导小组对综合得分85分以上(含85分)的,授予省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优秀单位”;75—84分(含75分)的授予省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合格单位”;定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不合格单位”。 评议结果与本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及纠风工作责任制考核、文明单位评选等挂钩,并作为目标责任制考核及主要领导干部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定为“民主评议政风行风不合格单位”的,下发整改通知书,约谈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五、组织领导及工作要求

学院成立以党委书记甘齐顺、院长彭锋为组长,院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任副组长的行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全院行评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院党办(电话027-87378105),负责全院行评活动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等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李红斌兼任。领导小组成员由院党办、院办、人事处、财务处、保卫处、教务处、图书馆、学工处、招毕办、继续教育部、后勤服务中心等处室和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参加全省行评是今年的一项重要工作,是密切联系群众的重要抓手和有效载体,是转变工作作风、纠正存在问题、端正行业风气、树立水利职教形象的难得机遇。各部门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负责人具体抓,建立强有力的工作专班,明确责任,协调配合,合力推进,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使命感和良好的精神状态投入到政风行风评议中来,按照工作方案的部署,一步一个脚印地抓好各个阶段的工作,确保行评工作得到有力推进。

(二)坚持注重实效。要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不搞形式主义、不搞花架子、不弄虚作假,把主要精力放在征求社会各界和服务对象意见、认真进行整改、坚决解决问题上,以实际工作成效赢得群众的支持。要把行评工作与水利职教业务工作相结合,与治理教育乱收费相结合,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范围,用行评推进各项工作。对行评工作组织不力的,将约谈其主要负责人。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严重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恶劣的典型案件,将进行严肃查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三)广泛宣传沟通。要把宣传工作贯穿民主评议工作始终,通过报纸、网络等途径,向社会广泛宣传学院水利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成果,宣传行风建设措施,宣传评议工作进展情况,展示湖北水职院的良好形象。学院将积极争取各级行评领导小组的领导和指导,加强与纠风办的联系与沟通,让社会各界和评议代表充分了解、关心和支持水利职业教育事业改革发展。

主题词:民主评议 政风行风 工作 方案
抄送:省水利厅纠风办,监察室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党办  2013年5月5日印发
印2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