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检查督办的通知
日期:2013/7/18 13:20:08 来源:本站 浏览量:981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检查督办的通知
鄂水利监函〔2013〕332号
省水利厅关于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检查督办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水利(水电、水务)局,厅直各单位,厅机关各处室(单位):
为推动全省水利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深入开展,根据《湖北省水利系统2013年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省水利厅关于实行政风行风建设行政领导分工负责制的通知》的部署和要求,厅民主评议政风行风领导小组决定对各市州水利部门、厅直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和省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督察组的意见,及时了解掌握全省水利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开展情况,指导、督促各地、各单位搞好动员部署、查找问题、整改落实、集中评议等工作,广泛听取干部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总结推广好做法好经验,研究工作中的问题,提出指导意见并督促整改和解决问题,为全面搞好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打好基础。
二、分组安排
检查督办时间为2013年5月至9月,具体时间由各检查督办组安排,各组协助处室排第一位的为牵头处室,负责对口联系、行程安排、情况汇总等工作,具体分组如下:
第一组:
组 长:冯仲凯 厅党组副书记、副厅长(正厅级)
协助处室:办公室、建设处
检查单位:黄石市、鄂州市水利部门
省高关水库管理局、省吴岭水库管理局
第二组:
组 长:周汉奎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处室:规科处、农水处
检查单位:孝感市、随州市水利部门
省水利水电勘测设计院、省王英水库管理局
第三组:
组 长:刘烈玉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处室:人事处、水保处
检查单位:武汉市水利部门
湖北水利水电职业技术学院、省漳河工程管理局
第四组:
组 长:金正鉴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处室:政法处、水政监察总队
检查单位:宜昌市、恩施州水利部门
省樊口电排站管理处、省金口电排站管理处
第五组:
组 长:史芳斌 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协助处室:省湖泊局、安监处
检查单位:荆门市、仙桃市、潜江市、天门市水利部门
省水文水资源局、省汉江河道管理局
第六组:
组 长:汤和明 厅党组成员、纪检组长
协助处室:机关党办、监察室
检查单位:襄阳市、十堰市水利部门
省富水水库管理局
第七组:
组 长:王万林 厅党组成员、总工程师
协助处室:财务处、农电处
检查单位:荆州市水利部门
省水利水电科学研究院
第八组:
组 长:陈楚珍 厅党组成员、省饮水办主任
协助处室:省饮水办、离退处
检查单位:神农架林区水利部门
省田关水利工程管理处
第九组:
组 长:胡正选 厅党组成员、省防办专职副主任
协助处室:省防办、水利工会
检查单位:黄冈市、咸宁市水利部门
省水电工程检测研究中心
三、检查内容
检查督办做到“六查六看”:
1.查组织实施开展情况,看是否成立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工作专班,抽调人员集中办公,及时上报行评联络员名单,保障经费,确保运行;是否结合本部门水利工作实际,制定了本部门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实施方案,及时召开动员大会,在相关网站上建立水利系统政风行风评议专页,公布举报电话、邮箱,积极做好宣传发动,督促本系统范围内部门和单位认真开展政风行风工作;是否采取问卷调查、上门征求意见、政风行风热线、举报电话及邮箱、来信来访、群众座谈、明查暗访等形式,广泛听取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等部门、服务对象、行风督查员及社会各界对水利部门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向本地行风督查员介绍水利工作情况。
2.查水利政策落实情况,看是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关于水利改革发展决策部署;是否完善相关措施和机制,保证资金按规定发放、使用和管理,项目规范推进实施;是否坚决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案件、使用资金问题。
3.查依法行政公开情况,看是否落实政务信息公开制度;是否最大限度减少行政许可项目;是否制定履行审批、许可、执法等职责的最优工作标准;是否存在利用审批权和行业优势违规收费、谋取部门利益问题;是否存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公正、不文明问题;是否存在利用职权吃拿卡要等滥用职权问题。
4.查服务能力提高情况,看是否有效回应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是否重视群众建议、意见、投诉的收集和“政风行风热线”的反馈工作,及时处理、答复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投诉等问题,兑现政风行风评议公开承诺事项,切实解决本部门存在的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健全和完善政风行风建设长效机制,确保群众满意。
5.查工作作风转变情况,看是否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加强部门作风建设;是否围绕“三抓一促”要求,采取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具体措施,切实转变作风;是否及时处理领导交办、批办、查办事项,上级机关、有关部门签转的督办事项和上级文件、报告的拟复、拟办事项;是否认真纠正不作为、慢作为等影响机关效能和执行力的问题。
6.查反腐倡廉建设情况,看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是否履行“一岗双责”,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否自觉遵守廉政准则,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发挥表率作用;是否围绕容易滋生腐败的工作领域和环节,建立健全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
四、检查方法
检查督办活动以“听、查、访、谈”方法进行。
1.听:听取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进展及组织实施情况的汇报,了解掌握各单位在工作中好的经验和存在的突出问题。
2.查:查阅各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的有关文件,如工作方案、领导讲话、会议记录、组织机构、规章制度、宣传材料等。对群众反映的意见和建议、举报案件线索整改落实情况进行抽查核实,看问题是否得到有效解决,责任人是否得到处理,群众是否满意。
3.访:对参评单位开展随机暗访,并记录在册,掌握参评单位政风行风建设的第一手资料。
4.谈:与水利服务对象、干部职工、基层群众座谈,了解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各阶段工作进展情况,以及调查干部职工群众对政风行风建设的看法和建议。
检查督办结束后,各检查督办组及时将检查督办情况进行汇总后送厅行评办,厅行评办形成书面材料,向厅领导小组汇报。
五、工作要求
1.检查督办组要根据本通知要求,认真负责地开展检查督办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全面掌握各地、各单位工作进展情况,注意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有效做法,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单位要指出存在的问题,加强指导和督办。
2.各市州水利部门要认真做好汇报准备工作,汇报材料要做到情况清楚、措施具体、数据详实、事例典型。要进一步提高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的认识,树立全局观念,努力提高水利行业政风行风水平,切实增强责任感,加大对本系统和直属单位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情况的检查督办力度,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
3.要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水利系统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会精神,围绕水利中心工作,切实提高水利系统服务能力和水平,树立水利行业良好形象,努力取得水利中心工作和政风行风建设工作双丰收。
4.要注意密切联系上级、沟通协调平级、重点深入下级、督促指导下级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做好上令下行,及时反馈和整改落实工作,形成上下联动、全面协调、信息畅通、反应及时、层层落实的工作格局。
5.要认真做好群众举报投诉办理工作,对群众和社会各界反映的问题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切实做到及时受理、及时传递、及时处理、及时反馈、及时回告回访和事后跟踪检查,巩固成果,避免反弹,不留死角,确保群众满意。
湖北省水利厅
2013年5月21日